若是直接提供時辰的朋友需特別注意
民國34年至民國68年,政府斷斷續續實施日光節約時間(夏令時間),
實施期間鐘錶皆撥快的一個小時,因此若是在該期間的出生者,
實際的出生時間必須減去一個小時。
以下為各年的實施期間:
民國34~40年的5/1~9/30
民國41年的3/1~10/31
民國42~43年的4/1~10/31
民國44~48年的4/1~9/30
民國49~50年的6/1~9/30
民國63~64年的4/1~9/30
民國68年7/1~9/30
註1:民國26年10月1日至民國34年9月30日,
這段時間日本統治台灣一直實施日光節約時間,
即將時間撥快一個小時。
註2:香港及大陸地區的實施時間表請看http://ppt.cc/i;p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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